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文件研发〔2018〕14号关于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聘研究生学术诚信与学术规范公选课师资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有关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思想道德建设,加强研究生学术诚信与学术规范教育,切实提升研究生思政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拟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选聘研究生学术诚信与学术规范公选课师资,具体事项如下:一、开课时间2018-2019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始。二、开课形式课程设置为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由研究生院组织教学团队共同授课,每人独立授课一次(每次3学时)。课程共计18学时。三、师资要求任课教师从研究生导师中选聘,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并符合下列各项要求:1.注重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2.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学术素养和学术专长;3.教学态度认真,教学效果良好。优先选聘前期已取得与本课程有关的教学科研成果,或从事过与本课程有关实践活动的教师。四、授课对象全体在籍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每班级规模为70人左右。五、项目费用任课教师的课时酬金和各培养单位邀请的讲座费用酌情参照校内专家专题讲座的标准执行。六、授课内容1. 研究生学术道德、学术诚信相关政策解读;2. 文科类研究生学术规范;3. 理工类研究生学术规范;4. 学术不端案例分析;5. 其他研究生学术诚信、学术道德相关内容。七、其他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有相关教学科研成果或实践活动的教师报名,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报名人数1-2名。非培养单位符合条件者自行报名,所在单位严格控制报名人数。有意愿的教师认真填写《研究生学术诚信、学术规范公选课程开设申报书》(见附件),各单位汇总后于5月7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表交至研究生院学位与培养办公室(2#201)。2. 研究生院遴选后组建教学团队,确定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及其团队成员负责制订课程大纲,编写教材(讲义),安排教学进度,统筹课堂教学、讲座和具体教学事务,协助组建并培训学术诚信与学术规范研究生宣讲团。联系人:兰杰,联系电话:83403082(短号3082),邮箱:lanjie@jsnu.edu.cn。研究生院2018年4月18日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