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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下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1-09-20浏览:248设置

各位老师: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1]34号)和省社科规划办要求,2011年下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予以一定程度集中,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1年下半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将于11月中旬进行会议评审,拟参加本次评审的请于10月6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科技处(社科处)科研管理科,逾期将转入明年上半年评审。
        2.下列情况不得申报:
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自选译著;成果完成不足80%;博士论文通过后不满3年且未作较大修改;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成果;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者;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者等。
        3.后期资助项目不再受理学术译著申报。
        4.申报条件及要求请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公告》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的相关要求执行。详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
        5.项目申报程序是:申请人用计算机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也可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一式3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A4纸印制、左侧装订),经科技处审核签署意见后,1份申请书连同5套申报成果、1份包括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光盘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申报书稿字数在80万字以上的,报送2套成果书稿和5份成果概要,成果概要包括2万字以内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参考书目。成果书稿和成果概要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信息);另2份申请书寄省社科规划办盖章审批。
    联系人:孙传红、张文德;联系电话:83500227、83536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