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我校2011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项目范围 2008年立项的校科研基金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国家基金预研究项目,以及2007年延期和2009年已经完成的校科研基金各类项目。 根据项目任务书,应在2010年底结题、但无法按时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以书面报告形式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二、验收依据 本次结题将按照《徐州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用“老项目老办法、新项目新办法”的原则,2007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依据徐师大科〔2003〕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2008年及以后的项目依据徐师大科〔2008〕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同时,验收时还将参照各《项目任务书》的相关承诺。 三、结题提交材料 (一)项目负责人提交以下材料: 1.《徐州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项申请书》(见附件1)1份; 2.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成果(必须以“徐州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的复印件1份。 (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有关材料,并按要求签署意见。其中成果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有审核人签名。 (三)各学院、各部门及直属业务单位填报《徐州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包括电子文档)。 四、报送要求 请位老师将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学院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12日(周二)。 项目的结题材料集中报送至学院教务办公室,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wangjian@xznu.edu.cn。联系人:王健;联系电话:83867561。 附件:1.徐州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项申请书.doc 2.徐州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结项申请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