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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我校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9-01浏览:279设置

 

各有关学院及研究机构:
  为进一步动员我校广大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走进社会、走向基层、服务企业,逐步建立学院(科研机构)与企业和地方双向互动、长效合作的工作体系,推进我校科技服务社会工作由个人行为向组织行为、短期项目合作向长效稳定合作的转变,营造我校科技人员主动参与社会服务的良好氛围,学校鼓励各有关学院及研究机构积极跟企业、地方加强合作,共建 “校企联盟”。
  一、“校企联盟”的主要任务
  一是以企业需求科学研究,开发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技术新产品;二是在企业中转化科研成果,促使产品升级;三是共建各类研发和服务载体,为企业创新和产业升级提供科技支撑;四是向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改进生产方式,提高管理水平;五是为企业培养研发人才、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员。
  二、“校企联盟”的构建形式
  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等多种形式,包括:一个院所的单个学科(领域)或团队与一个企业结对,实施科技服务;一个学科(领域)或团队面向多个企业服务;多个院所的一批相关学科(领域)或团队集成服务于一个企业或一批企业,形成产学研合作的大联盟;还包括院所的学科团队与地方或科技园区合作,共建创新平台、基地和联盟等。
  三、“校企联盟”的保障与激励措施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和政策,“校企联盟”是省、市、校面向应用的各类科技计划的主要支持对象。省产学研联合创新专项资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基础设施计划等各类科技计划对“校企联盟”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学校划拨专项经费,对2010年10月前完成备案登记的“校企联盟”,按结盟项目数核算,给予相关学院(科研机构)一定的经费支持;12月底,公布全校“校企联盟”登记备案情况,并对合作密切、业绩突出的“校企联盟”合作项目,给予表扬奖励。
  四、“校企联盟”的申报程序
  为了做好我校“校企联盟”备案登记工作,请各有关人员登陆江苏省产学研合作网,认真研读“填报说明”并注册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注册时所在单位选择“徐州师范大学”,然后填写“江苏省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情况登记表”,提交待审核通过生成编号后打印出纸质文件,经联盟双方盖章后,寄送至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产学研合作服务部备案。
  望各有关学院及研究机构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实施,精心筛选出本单位有特色、有优势,能够与企业达成长期合作关系、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的学科(专业)和团队,切实做好我校科技服务社会“校企联盟”工作。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