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办法》,为做好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课题(名单见附件1)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工作程序 1.课题组主持人向鉴定专家组汇报课题研究报告和研究工作总结; 2.课题组研究人员对鉴定组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3.专家发表个人鉴定意见; 4.鉴定组组长发表总结性意见并宣读专家鉴定组的鉴定意见; 二、报送材料 1.《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附件2); 2.课题研究总结报告; 3.将研究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1册; 4.自评意见(包括⑴是否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的研究目标和任务;⑵对成果水平的定性评议意见,尤其突出对改革创新、实践效果和实际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⑶对项目研究和实施方案的进一步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以上材料请于5月14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鉴定书》1式3份,其余材料1式2份。 联系人:朱玉山,电话:83403041(3041) 附件:1.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课题名单 2.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表 说明:请相关老师于5月13日前将材料交至教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