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江苏师范大学传媒影视学院!

中共江苏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5-10-09浏览:982设置

(2015年7月10日)

 

为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不断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建立一支与我校事业发展相适应的政治思想坚定、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师党员队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加强我校中青年教师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高等学校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使命,中青年教师作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一直是我们党关注和培养的重要对象。加强在他们中发展党员工

作,直接关系到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实施,具有重大意义。

在我校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的进程中,中青年教师担负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任,是实现建设高水平大学目标的重要力量,他们的政治素质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全面提高中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做好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有利于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从而保障我校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加强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不断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加强中青年教师发展党员工作,不断为党输入新鲜血液。

工作目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教育力度,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使中青年教师党员比例逐年上升,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具有较强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德才兼备的中青年教师党员队伍,为学校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加强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措施

(一)主动引导,拓宽渠道,积极培养和壮大中青年教师

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1. 早接触,早关注。对于非党员中青年教师,无论其是否提出入党申请,各党委(党总支)都要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观察了解,进行逐人分析,指定专人与其谈话,尽早发现和掌握一批培养苗子。每名党委(党总支)委员至少联系2—3名中青年教师,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关心他们的工作、思想和生活,解决他们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激发他们向党组织靠拢的热情。特别对于高学历、高职称、教学科研成绩突出的骨干人才,要加强联系,重点关注,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为培养和壮大中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创造条件。

2. 积极引导,主动关心。各党委(党总支)要主动做好尚未申请入党的中青年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党支部要调动党员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等力量,选派他们作为政治导师,直接联系支部内尚未申请入党的中青年教师,鼓励他们在做好中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引路人的同时,也能从政治上关心中青年教师的成长与发展,鼓励他们主动向党组织靠拢,自愿提出入党申请,引导他们政治上逐渐走向成熟。

(二)落实制度,明确责任,切实做好中青年教师积极分子的教育与培养

1. 建立培养联系制度。对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中青年教师,经党支部综合考察后可直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及时确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每学期至

少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两次,及时了解情况,适时做好工作,

促使发展条件早日成熟。有关党组织对培养联系人的工作每学期检查一次,掌握有关培养对象的政治思想和工作状况,对培养联系人的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和帮助。

2. 建立谈心谈话制度。中青年教师提出入党申请一个月内,党组织要派人或要求培养联系人与其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帮助其分析自身不足和努力方向,进一步明确作为党员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中青年教师申请入党,第一次谈话要由党委(党总支)书记和培养联系人共同进行。

3. 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发挥党校教育的阵地作用,每年度面向中青年教师开办培训班,有计划地安排中青年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培训,加强党的基本知识、政治思想和政治理论教育。各党委(党总支)要邀请他们参加党内有关活动,承担一定社会工作和参加其他社会活动,使其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4. 建立工作归档制度。要通过查阅档案、个别交谈、召开座谈会等途径,了解中青年教师思想状况,定期进行调查摸底,及时建立党员发展工作档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与培训,加强党员发展的过程管理。

(三)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中青年教师发展党员质量

1. 坚持党员发展标准。各党委(党总支)要严格按照党章

规定和《江苏师范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的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防止降格要求。要用发展的眼光对待积极要求进步的中青年教师,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对符合党员条件的,要及时稳妥地吸收到党内来,防止求全责备,挫伤他们的政治热情;对暂时不符合条件的,不降低标准,应继续加强培养教育,防止以业务标准代替政治标准和其他标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做好发展工作,壮大党员队伍。

2. 精简党员发展材料。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考虑中青年教师教学、科研任务繁重等特点,其思想汇报可采用书面和口头相结合的方式,但每学期需至少递交一份有代表性的质量较高的书面汇报。自传的内容可以直接附在入党申请书中。中青年教师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可以适当缩短列为积极分子的时间,经过一年时间的培养教育,经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以列为发展对象。

3. 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对已吸收入党的预备党员,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预备期的教育考察工作,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通过提要求、交任务、压担子,使他们在实践中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加强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和保障

1. 完善工作机制。要加强对新形势下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

党员工作的宏观研究和具体指导,形成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

实的工作机制。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从制度层面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校党委将逐步把此项工作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考评,作为评价党组织和干部个人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及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每学期将对基层党组织开展此项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 狠抓工作落实。做好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重心在基层。各党委(党总支)要把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此项工作,摸清情况,制订计划,提出措施,落实责任,检查督促。特别是要重点做好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优博”的培养发展工作。要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对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及时帮助党支部解决党员发展中的实际困难。

3. 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党政领导要密切配合,统筹安排,主动作为,把中青年教师业务上的提高与政治上的进步紧密结合起来,共同做好中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各党委(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中青年教师的党员发展工作全面负责。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学院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在中青年教师业务进修、攻读学位、出国深造、职称评聘等各项工作中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做到政治上有引导,业务上有培养,生活上有关心,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努力促进中青年教师全面发展。

4. 强化组织保障。科学设置党支部,鼓励在学科专业、科研团队、实验室设置党支部。健全党支部委员会,安排专人负责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对党支部书记的选配,选派政治素质好、

理论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党支部书记。通过设立专项经费、落实党支部书记的工作待遇、开展丰富多彩的组织活动等方式,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确保在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