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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与影视学院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广播电视学专业 招生要求与培养方案

时间:2022-06-02浏览:2334设置

传媒与影视学院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广播电视学专业

招生要求与培养方案





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广播电视学专业招生要求

一、招生规模

   每年计划招生人数为30

二、学生修读条件

    喜爱新闻写作、电视节目制作及新媒体节目创作,有志于在传统媒体、网络新媒体,及各企事业单位从事信息传播工作的江苏师范大学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均可报名。

、遴选办法

   如果报名人数超过30人,则采取考试选拔方式择优录取

、师资配备

     学院将选配优秀师资进行专业教学,进行辅修教学的教师一般副教授以上职称,或是具有博士学士的青年教师

、教学安排

     一般安排在周末或寒暑假进行,根据条件,采取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

、考核方式

     采用考试或考查方式。考试/考查成绩占本课程成绩60%,平时成绩(含课程出勤、课程学习表现、作业及其他实践环节)占40%

、教学管理

     辅修学业单独编班、配备班主任和专业助教,负责日常管理与专业学习。

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一、人才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较好的人文与科学素养、宽厚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较好的创新能力和终生学习能力,就业竞争力强、人格健全的高素质创新型专门人才,立足于新闻传播学学科基础,适应全球化、数字化和媒体融合新形势下的广播电视等媒体传播需要,具有扎实的人文社科底蕴和坚实的广播电视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广播电视台、视听新媒体、文化传媒公司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宣传部门从事记者、编辑、摄影、摄像、宣传、策划、编导、文案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专业人才培养基本要求

1.知识要求:系统掌握广播电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较高的媒介素养、宽广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理论,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通过综合的培养训练,在知识、能力、素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2.能力要求:具有从事新闻传播、策划创意等工作的专业能力,熟练运用各种新闻传播工具和技术进行广播、电视、平面媒体、视听媒体新闻的采写、策划编辑、节目编导和制作传播;具有较强的采访与写作能力、编辑与评论能力、策划与制作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人际沟通与管理协调能力;通过科研训练,使学生具备突出的研究创新能力,为今后良好的职业发展打下基础。

3.素质要求:要具有健康的生活理念、正确的价值观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和敬业奉献精神。


、学制与学分

学制:标准学制为三年,一般不超过四年。

学分要求:除公共课外,在规定学习年限内,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50学分,毕业论文和其他实践环节达到规定要求。



  1. 课程设置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学 时

学 分

开设学期

必修

传播学概论

36

2

3

必修

中外新闻传播史

36

2

3

必修

新闻学概论

36

2

3

必修

传播叙事

36

2

3

必修

视听语言

36

2

4

必修

新闻采访与写作

36

2

4

必修

新闻编辑

36

2

4

必修

新闻评论

36

2

5

必修

公共关系学

36

2

5

必修

电视摄像

36

2

5

必修

影视作品剪辑

36

2

5

必修

纪录片创作

36

2

6

必修

新媒体技术

36

2

6

必修

图文设计与制作

36

2

6

必修

短视频创作

36

2

7

必修

新媒体节目策划

36

2

7

必修

电视剧赏析

36

2

7

实践环节

专业实习

8

8

8

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

20

8

8

注:方案根据实际教学情况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