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届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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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研发〔20186

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届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及教育管理工作者从事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教育创新,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根据《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师大研〔2015〕2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总体要求和《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苏师大研〔2015〕22号)的相关规定,现就开展第二届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 凡在我校从事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优秀研究成果,或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均可申报研究生教育成果奖。已获江苏省、有关学科专业教指委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相同或核心内容相近成果,不得再申报此类奖项

2. 根据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类型,可分别申报“教育研究类”和“教育实践类”教育成果奖。

3. 本年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设特等奖2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6项。具体获奖等次和数量,根据本次申报和评审情况设定,特等奖可以空缺。

4. 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者具体要求按照《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苏师大研〔2015〕22号)第四条和第六条有关规定执行。

5.学校对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获得者给予奖励,特等奖奖励1.5万元,一等奖奖励1.0万元,二等奖奖励0.5万元。

6. 本次获得特等奖成果优先推荐其参加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成果,优先推荐其申报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江苏省研究生教育改革成果)。

二、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本年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和二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执行。

1. 2018年2月28日-2018年3月25日,个人申请,填写《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分教育研究和教育实践两类,附件1,2),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2018年3月26日-27日,申请人所在单位组织初评,审核并签署意见,按照规定的名额择优上报至研究生院。

3. 2018年3月28日-4月4日,研究生院汇总并审核申请人材料。

4. 2018年4月中上旬,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进行网络公示。

三、报送材料

1.《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或2)一式三份。

2.申报成果报告一式一份。

3.申报成果应用、效果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4.与申报成果相关其他材料一式一份。

5.《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汇总表》(附件3)1份。

报送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其中个人申请材料(上述第1-4项)应按封面所列顺序整理后装入档案袋并贴上相应封面(附件4),按所属单位填报的汇总表(上述第5项)单独提交。

三、其他

1. 涉及申请者成果、项目和获奖等要求的“近三年”规定,起算时间为2015年1月1日。

2. 所有申请表和申请汇总表(不含附件材料)电子稿以“学院名称.zip”命名,在规定的时间发送至指定的信箱。

联系人:李磊,电话:83403100,邮箱: lilei@jsnu.edu.cn

附件:1.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教育研究类)

2.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教育实践类)

3.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汇总表

4.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封面

研究生院

2018年2月28日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2月28日印发

附件1.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教育研究类).doc;.doc附件2.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教育实践类).doc;.doc附件3.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请汇总表.xls;.xls附件4. 2018年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封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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