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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与影视学院本科生拟发展对象基本情况公示

时间:2021-04-26浏览:12设置

  经传媒与影视学院团委研究,近期拟将宋文等24位同志作为发展对象推荐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5天(自2021年4月26日至30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的形式向传媒与影视学院团委反映(为了便于调查核实并反馈结果,最好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我们将严格保密)。 

  联系电话:0516-83867230(传媒与影视学院团委办公室)

  电子信箱:jsnucmtw@163.com(传媒与影视学院团委办公室)

传媒与影视学院本科生拟发展对象基本情况公示表.xlsx


共青团江苏师范大学传媒与影视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