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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师大研 〔2009〕8号  关于遴选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时间:2010-03-31浏览:471设置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要求,充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队伍,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硕士生导师的遴选工作。请各单位依照《徐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徐师大研〔200520号)的精神和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本次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

  一、日程安排

  12009428515个人向硕士点所在导师组和学院申报;

  2200951629日硕士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

  3200961日前各学院将通过初审的材料整理报送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联系人:杨利华,联系电话:83403082email:pyxw@xznu.edu.cn

  420096月中旬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硕士生导师名单。公示后,公布评审结果并报送省学位办备案。

  二、申报条件

  申报程序和导师资格条件见《徐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暂行)》。近三年科研成果统计起止时间为20061120081231职务职称指受聘的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工作岗位,教授、副教授含校聘教授、副教授。“40周岁以下的副教授界定为19681231以后出生的副教授。

  三、上报材料

  1.《徐州师范大学申请培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简称《简况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

  2.近三年科研成果代表作原件(含专业学术论文和学术专著)3件 (严格限于3件);

  3.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套;

  4.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5.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的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6.填写《增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见附件23),申请人签字确认的纸制版一份,对应的电子文档交所在研究生基层培养单位,各院将汇总后的纸制版和合并后的电子文档上报研究生处;

  7.《增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材料封面》(见附件5)一份;

  8.《<课程与教学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一份(见附件4,课程与教学论专业使用)。

注:以上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

  四、其他说明

  1.课程与教学论的导师初评由教育科学学院负责。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报送材料,学院将同意推荐的申报材料汇总和签字盖章的《<课程与教学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见附件4)一并于515之前交教育科学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组织课程与教学论导师组出具推荐意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出具初评意见,于61日前将所有材料整理后报送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

  2.凡属资格认定的申报者,先填写《简况表》,再由拟接受专业的导师组签署所在硕士点意见,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出具审核意见(可不投票)后上报。

  3.已获得导师任职资格的教师应以一个专业为主指导研究生,原则上最多只能在二个相近专业指导研究生。

  4.校外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的申报,根据《徐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暂行)》(徐师大研〔200520号)有关条款执行。

  5.各学院在汇总申报数据时要分类统计正常申报人员(见附件2)和认定人员(见附件3)。

 

 

                                      OO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