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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不可仅为一道令——新世纪限塑同盟和环保局今日开展限塑宣传活动

      6月5日上午,信息传播学院新世纪限塑同盟成员与徐州市环保局鼓楼分局一起,在市中心的金地商都前搭起宣传展板,劝导市民少用甚至不用一次性塑料袋。
    上午9点,“限塑,我们在行动”活动正式开始。20名限塑同盟的同学身穿统一的黄色广告衫,在熙攘的人群里发放宣传单,并为过路的市民讲解使用塑料袋的危害。据悉,为鼓励市民坚持使用环保袋,环保局为此次活动特别准备了数百个环保袋,免费发放给过路市民。环保局曹先生认为,商业利益的驱动会使一些商家继续生产和使用不合格塑料袋,仅靠法律很难根除这一现象,另外,市民环保意识的缺乏也是影响限塑令实施效果的关键。
    2007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这份被群众称为“限塑令”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两年过去了,不合格塑料袋(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仍然没有绝迹。记者随机采访了两名初三学生,他们手拎用白色透明食品袋装着的早餐,告诉记者,一般出来吃早饭还是会用到塑料袋的。在金地商都最边上靠女人街的地方,一名年轻女子说:“去超市商场会自带环保袋,有时候下班买菜就用(菜农)给的塑料袋。”
    作为全国首家民间限塑组织,信息传播学院新世纪限塑同盟曾在今年的6月1日联合学校泉山校区和云龙校区食堂,一起拒绝使用塑料袋,并取得良好的反响。活动当日,食堂不提供塑料袋,学生自带饭盒或在食堂就餐。(学思新闻中心 记者:韩灵丽 许琳 摄影: 韩灵丽 钱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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