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关于给予高宇轩等三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各班级:

  高宇轩,男,学号:198703010,传媒与影视学院2019级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生。2021年4月30日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校,旷课7学时。

  蔡欣雅,女,学号:198709001,传媒与影视学院2019级广播电视学专业本科生。2021年“五一”假期结束后,5月6日未按时返校,旷课6学时。

  李欣然,女,学号:208703051,传媒与影视学院2020级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生。2021年“五一”假期结束后,5月6日未按时返校,旷课2学时。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请销假办法》,经传媒与影视学院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高宇轩、蔡欣雅、李欣然同学通报批评。

  请全体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校规校纪,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江苏师范大学传媒与影视学院

2021年5月8日


同栏目文章

最新文章

最热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