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2012〕70号 关于开展省社科基金“党的十八大精神研究专项” 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2-12-11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部门、科研机构: 根据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有关通知精神,省社科基金“党的十八大精神研究专项” 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人应结合选题方向,确定具体题目开展研究,研究成果主要是理论文章、学术论文和专著。项目类别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由申报人自行选择,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4万元,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6万元。立项课题列入2012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 凡在研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列入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清理范围、撤项或中止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申报人请按要求填写省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活页。申请书、活页要求文本简洁、规范、清晰,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请各相关单位于2013年1月4前将申请书、活页(一式四份)报送1806,同时报送申请书、活页电子版,邮件主题标注“省社科基金党的十八大精神研究专项”字样。联系人:巩岩;联系电话:83500230(8230);电子信箱:skc@jsnu.edu.cn。 附件: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