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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校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落实学校的“十二五” 发展规划目标,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8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11〕7号)精神,2011年学校决定继续开展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教学成果奖评选范围为我校教师及其他与教学相关人员近年来取得的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强化教学管理,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加快推进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二、评选条件
  申报本次教学成果奖的单位或个人,其申报成果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符合高等教育发展规律、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处于领先水平的成果。
  2.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的成果。
  3.具有较强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产生积极影响的成果。
  4.所有申报的教学成果应为2006年以后所取得,均应经过实践检验,检验时间指教学成果正式付诸实施或试行的时间,不含研讨、论证时间。实践检验时间截止至2010年12月底。每项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二、奖项设置和申报名额
  1.奖项设置
  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4项,一等奖10项,二等奖16项。具体获奖数视评委会表决情况而定。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将推荐申报201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
  2.申报名额
  原则上各学院不超过3个,其他教学单位和部门不超过1个。
  三、申报提交材料和报送要求
  1.提交材料: 
  ①《2011年徐州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1)书面文本1份,电子文档发送至jyk@xznu.edu.cn,请各单位排序上报推荐成果,《汇总表》所填顺序号应与其推荐表序号一致;
  ②《徐州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2)书面文本1份,电子文档发送至jyk@xznu.edu.cn;
  ③成果总结(不超过3000个汉字)书面文本1份,电子文档发送至jyk@xznu.edu.cn。  
  ④具体教学成果主件(如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及其附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各1套。申报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一本或一套。
  请严格按照《徐州师范大学教学成果奖有关申报材料的填报要求》(附件3),认真准备上述材料,否则不予接收;并由单位相关领导审核把关,确保真实科学,准确无误。切忌弄虚作假,否则一票否决,还将追究申报人及相关审核人的责任。  
  2. 报送要求:
  ① 请于5月3日下午3点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院教务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② 申报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报送,一般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四、评选办法及结果使用
  1.学校聘请专家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产生。
  2.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3.评选结果将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方式进行反应,学校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并进行复议。
  4.学校将对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证书。
  5.获奖成果应当记入主要完成人的业务档案,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重要依据。
  6.若获奖成果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教学成果的,一经查实,经学校批准,将撤销奖励,收回证书、奖金,并给予行政处分。
  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既是加强教学工作,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措施,也是推荐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基础,请各单位予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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