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关于做好全省教科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教育科研机构:

  为总结“十二五”期间全省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的经验,激发全省教科研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服务教育决策,指导群众性教科研实践,丰富创新教育科学理论,宣传典型,表彰先进,经研究,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决定开展全省教科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高等学校教育科研机构(以开展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为主要任务的教育研究机构,包括高等学校内设的教科院、教育学院、高教研究所室、以及其他承担高教研究或评价任务的相关机构),均可参加先进集体评选。担任教科研工作3年以上的教科研专兼职人员(兼职教科研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可参加先进个人评选。

  二、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评选的具体条件详见《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附件1)。先进个人评选的具体条件详见《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附件2)。

  三、评选程序与材料报送要求

  1.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指定审核人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直接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2.我校上报先进集体名单不超过1个、先进个人不超过1名。

  3.先进集体申报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纸质稿1份(附件3),电子稿通过E-mail报送。

  (2)证明单位实绩的相关佐证材料,不超过10页,与申报表装订成册,一起报送。

  4.参评先进个人需报送的材料:

  (1)《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纸质稿1份(附件4),电子稿通过E-mail报送。

  (2)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著作、论文、课题立项与结题证书、荣誉证书等,著作限报2种,论文限报5篇,课题限报2项,荣誉证书不超过5张。全部用复印件,经所在单位审核人审核后加盖公章,与申报表装订成册,一起报送。

  5.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0日。

  未尽事宜,请于教务处教研科(3#201室)联系。联系人:梁靓,联系电话:83403041(3041);电子邮箱: jyk@jsnu.edu.cn。

  附件:1.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doc

      2.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doc

      3.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普通高校)申报表.doc

      4.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教务处

2015年11月11日

同栏目文章

最新文章

最热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