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办法》,为做好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课题(名单见附件1)的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鉴定工作程序
1.课题组主持人向鉴定专家组汇报课题研究报告和研究工作总结;
2.课题组研究人员对鉴定组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3.专家发表个人鉴定意见;
4.鉴定组组长发表总结性意见并宣读专家鉴定组的鉴定意见;
二、报送材料
1.《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成果鉴定书》(附件2);
2.课题研究总结报告;
3.将研究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1册;
4.自评意见(包括⑴是否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的研究目标和任务;⑵对成果水平的定性评议意见,尤其突出对改革创新、实践效果和实际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⑶对项目研究和实施方案的进一步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以上材料请于5月14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鉴定书》1式3份,其余材料1式2份。
联系人:朱玉山,电话:83403041(3041)
附件:1. 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课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