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正文

江苏师范大学班级达标细则



为了加强班集体建设,发挥其在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班级达标的评定。经质量评估,把班级工作的各项指标加以量化,满分为100分;同类项目加减分,以最高或最低分值计算,不累计加减分。此办法同时适用于集体分与个人分的计算。

第二条  班级评分在60分以上为“达标班级”,低于60分为“不达标班级”。

一、加分

1.全班同学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加20分。

2.在校级以上活动(如校风建设、文体、社会实践等)中获奖,集体奖加4—10分,个人奖每人次加1—2分(按比例评奖不加分)。

3.建立和落实班级日志、卫生值日、考勤、公告栏、学习园地、班费收支公布等制度,每项加3—5分。

4.全班同学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好人好事不断涌现,受到校或地方县以上人民政府表彰,集体行为加5—10分,个人行为每人次加1—3分。

5.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牢固,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加15分。

6.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每被录用500字加1分,文艺作品每篇、科研成果每项加1—5分;校内刊物上每篇加0.5分—1分,最高加5分。

7.无违纪(违规登记、通报批评、处分)现象,加10分。

8.校“文明宿舍”、“最佳宿舍”,每宿舍分别加3分、6分。

二、减分

1.本班学生无故不参加校、学院集体活动,或不能很好地完成组织上交给的任务,减1—5分;有扰乱教学和社会秩序行为,每人次减10分。

2.班级制度不健全,无正常考勤、卫生值日、公布栏、学习园地、班费收支公布等制度,班级日志不认真,甚至无记录,每项减3—5分。

3.考试、考查不及格,每人次每门减1分。

4.旷课每人每学时减1分;旷操每人次减0.5分;迟到、早退每人次减0.2分;事假每人每天减0.5分。

5.违反宿舍管理有关规定(如不叠被、不值日、随地泼水、迟归、浪费水电等)每人次减1分;夜不归宿每人次减2分。

6.违反《江苏师范大学学生行为规范》并被作违规登记,每人次减2分。

7.受到校、学院通报批评每人次减3分;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每人次分别减4、5、6、7、8分。

8.班级出现违纪现象,隐瞒真情,不及时上报,每人次减10分。

第三条  以上加减分条款未列举者,可类比相近条款执行。各学院亦可根据情况增减有关测评项目,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达标班级”。

1.学生违纪率在5%以上;

2.不达标宿舍在10%以上

第五条 “先进班级”在“达标班级”中按25%的比例评选产生,学校授予“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颁发奖品或奖金,并将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分别增加1%,同时,对所在班级辅导员给予表彰、奖励。“不达标班级”限期一学年内改正,其当年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分别减少1%。

第六条  班级达标工作每学年评定一次,在10月底以前由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初评后报校审批。

第七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校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同栏目文章

最新文章

最热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