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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2009-2010-2)

 

各系、各班级:
  根据校教学基本规范要求,定于第十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5月4日-5月14日。
  二、检查形式和内容
    1.学校层面:教务处将组织人员抽听本学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公共课;召开专题学生座谈会;抽查部分学院的教学业务档案。
    2.学院层面:组织听课(包括实验课);检查教师的教学文档(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的执行情况、教案、讲稿、教学课件、学生作业批改及辅导答疑的情况记录等);根据课程教学的具体情况安排期中考试(考查),并就考试(考查)情况进行分析;召开师生座谈会,全面了解教学状况。(请老师对照教学进度表,检查教学进度,检查学生作业,布置期中考查或考试,有需要印制试卷的老师请提前一周将试卷交教务办公室,考试或考查一般以随堂形式进行)
  三、检查重点: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进度的执行情况;2006级毕业班的课程进行情况、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等等。
    四、检查工作要求
    1.各系适当组织听课评课活动。
    2.学院层面组织学生座谈会。
    3.通过检查发现各教学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达到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目的。
    4.教学检查的过程要有记录、有总结,相关材料应作为教学档案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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