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按照学校安排,课程重修报名工作现在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重修报名对象:在籍学生中必修课考试科目尚未及格者。
2. 报名办法:由各班级统一填写重修报名表,然后上报学院教务办公室,注意:公共课和专业课须标注明确)。
特别提醒:为了避免重修成绩录入出错,请各班级报名时一定要正确填写学号、姓名,尤其是课程编号、课程名称等报名信息(以系统内成绩信息为准)。
3. 本学期公共课组织重修考试科目为在籍学生开设的所有课程(军事理论除外)。专业课由各班级根据需要自由申报。
4. 重修考试时间:有毕业班学生报名的课程考核将安排在五月中下旬进行,其他课程在期末公共课考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 报名截止时间:各班级上报学院的时间截止3月11日,逾期不报者,将视为本学期放弃重修。
6. 本学期教务处将根据学生报名人数的情况,对相应公共课组织开班上课,或者插班听课,具体安排,将在各学院上报数据确定后,再另行通知。
7. 报名后无故不参加考试按照无故旷考处理,再次重修该门课程考核合格后均以“60分”计。
由于本学期涉及毕业生离校工作,重修时间比较紧张,原则上这次重修是2005级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查前的最后一次重修。
附件: 重修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