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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各学院、各直属教学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徐州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公共选修课程教学与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徐师大教〔2004〕15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2.对申报开设的课程有较好的研究成果;  
  3.能提供该课程的内容简介、教学大纲、教材、讲义或较详细的讲授纲要。
  二、申报课程及要求
  1.学校规定了文学类、史学类、哲学类、经济类、艺术类、自然科学类、教育类和综合类八组课程类型,申报教师可以从中选择开课。
  2.目前所开设的公选课均应按规范化课程建设要求,做到有课程内容简介、教学大纲、教材或讲义、标准化试卷一套(5份左右)。凡申报开设公选课的教师应先提交课程内容简介、教学大纲、教学进程表,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未提交这些材料的将不能列入开课计划,确定开课后须提交全部要求材料。
  3.如果需要学生购买教材,必须在课程内容简介后加以说明,由学生自愿购买,不得强制学生购买。
  4.由于课程资源和教室容量有限,请申报教师认真核对最高人数限制一栏,可进行调整,最多人数可达150人,最低人数限制为30人。鉴于教学资源及经费紧缺状况,凡需要场租费、耗材及其他教学成本较高的课程,将适当控制开课。
  三、公选课酬金的发放标准
  为鼓励高职称和高水平的教师开设公选课,特规定开设公选课视为承担本科生必修课。每课时酬金为:教授50元、副教授40元,讲师30元。任课教师圆满完成各项教学工作后,年终由教务处统一审核后发放。工作量是否计入教师本人教学工作总量,由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四、公选课上课时间模式
  每周5节,即周二晚3节、周六2节或周三晚3节、周六2节,6周结束授课任务。
  五、申报时间与申报方式
  申报时间:2008年4月24至5月14日。
  申报方式: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认真填写申报表,经所在学院审核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需交一份书面申报表和电子稿,电子稿也可发至jwk@xznu.edu.cn)。                                                
                    教务处
2008年4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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