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发〔2012〕74号  关于开展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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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发〔2012〕74号  关于开展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2-12-1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部门、科研机构:
  根据《关于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2〕236号),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次项目分为:(1)一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6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2)二类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3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3)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研究年限为1年。
  一类、二类课题可根据课题指南(详见附件)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
  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由高校专职辅导员(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切忌空泛抽象。
  二、申报条件
  1.本项目限项申报;我校最多只能参与每类课题的2个项目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0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四、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3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12月12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
  其中,申报辅导员骨干专项课题的高校专职辅导员在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4.专项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2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按要求签字;《申请评审书》最终word版本的文件名格式统一为“江苏师范大学_姓名_2013教育部专项_思政”,并发送至skc@jsnu.edu.cn
  请各单位于2013年1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科技处,联系人:巩岩;联系电话:83500230(8230)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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