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1-12-13浏览:304设置

各位老师: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已经公布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课题指南,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动员,务必及时通知到欲申报项目的老师,申请人须认真审读课题指南,认真撰写申请书。申报公告、申请书及相关学科的课题指南等见附件。有关单位和申请人也可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查阅相关资料。
  近期,省社科规划办将举行申报工作会议,届时我处将传达会议精神,检查各单位前期准备工作。现根据公告内容,将2012年课题申报部分内容提示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2月25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请申请人按照此额度填写申报经费
  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其他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课题,须在《申请书》中注明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报告)的关系,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报告)原件。
  四、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成果要分开填写。主要考察课题负责人的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五、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和操作说明国家规划办将另行下达,我校根据省社科规划办下达的指标执行。
  六、我校申报时间初步安排如下:  

时间

内 容

责任人

15日(周四)

各单位初审

院长、科研副院长、科研秘书

110日(周二)上午11点前

《申报书》和《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下同)报送科技处文科科研管理科(1806)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kc@xznu.edu.cn

科研秘书

111日(周三)

科技处(社科处)组织专家审核。

科技处(社科处)负责人

112日下午5

各单位取回申报书及反馈意见。

科研秘书

210日(正月十九,周五)

《申报书》和《活页》报送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kc@xznu.edu.cn。科技处复审,推荐上报。

科研秘书

215日(周三)

提交正式上报的《申报书》和《活页》(一式7份,科技处文科科研管理科1806),同时登录申报系统填写相关内容。电子版发送至skc@xznu.edu.cn

申报课题负责人

  联系人:孙传红、张文德;联系电话:83500227;83536265。电子信箱:skc@xznu.edu.cn.
  附件:1.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doc
     2.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doc
     3.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doc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xls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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