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注意事项

时间:2011-06-24浏览:169设置

一、项目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资助经费分别为5万元、3万元、3万元。项目管理费:重点项目每项2000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1500元。经费管理单位:徐州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

二、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申请人选择后须标注所对应的指南选题编号(如:艺术学15-2)。自选项目请注明(自选)。

三、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26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课题的申请。主要参加人不含课题负责人,请尽可能地选择2-7个课题组成员。

四、正在研究和没有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正在申请结项且材料已经上报到国家社科规划办的项目除外)以及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已经获得教育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部门立项课题(含今年立项课题),不得同题材重复申报、重复立项。

五、项目评审补偿费收费标准:重点项目每项为150元,一般项目(含青年项目)为100元。

六、基础研究研究时间一般为三年,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或系列论文,应用对策研究一般在二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最终成果名称一般与封面上的课题名称一致。七、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统一为:

经审核,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本单位能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同意承担本项目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时间统一为:2011628

各学院请于627日上午11:30前将修改后的申请书一式4份及申报费送交科技处,联系人:孙传红,电话:83500227,同时将申请书及汇总表电子版文件发送至skc@xz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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