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教育部哲社项目申请书修改注意事项

时间:2011-04-07浏览:252设置

一、申请书封面日期需与申请者签章日期一致,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意见的时间统一写:2011年4月11日。

  二、申请经费总额请按照申报文件中各类项目规定的数额填写,即规划基金项目9万元、青年项目7万元,专项任务项目“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一类课题10万元,二类课题5万元。“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9万元。“经费概算”中“管理费”为0.2元,“咨询费”、“劳务费”原则上不超过经费总额的10%。“其他”尽量少填或不填。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三、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由本人亲笔签名申请人限报一个项目,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另外一个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否则视为违规申报。不经过本人同意被申请人纳入课题组成员,一经查出,取消申请人申报各类项目资格。课题组成员自愿参加两个以上项目的,一经查出,取消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
  四、课题论证应紧扣各部分提示的内容分层次论证,注重学理性,突出问题性,语言要求精炼、准确,不要口语化。《申请评审书》B表中“资料准备情况”,不要过于简单,可以采用两种方式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表述。一用描述性的语言进行概括式表述;二用清单的方式进行罗列式表述。
  五、《申请评审书》B表可以出现申请者已发表文章的期刊名称、文章题目及作为负责人主持承担的课题名称,但不得出现本人所在单位、姓名等个人身份信息
  注意“B表”自第3页一直到“经费概算”,属于上网评审内容,请注意格式美观。
  六、课题研究周期为2-3年的,“计划完成时间”可填写为2013年12月或2014年6月。
  七、申请者根据学校初审意见修改《申请评审书》,修改完成后需点击《申请评审书》中的“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按钮。请务必于4月11前通过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需注册)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只上传该文件夹中的word申请书文件),或将电子文档发送至skc@xznu.edu.cn同时4月11日上午9点前报送申请人签字确认的《申请评审书》最终打印稿一式2份(A3纸正反面打印,中缝装订)交送到学院教务办公室
  八、为便于电子文档管理,《申请评审书》的电子版命名文件时请按照下列规则:徐州师范大学_姓名_学科门类   教育部一般(或青年,或自筹)项目。
  九、其他未尽事宜可与院教务办公室联系。联系人:王健;联系电话:83867561(7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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