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的通知

时间:2010-03-30浏览:72设置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扶持优秀学术著作出版,打造我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品牌,根据《徐州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徐师大科〔20096,见附件1),经研究,正式启动2010年度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我校在编教师。
  2.申请人须是著作权所有者。著作权属多人时(第一作者和全部作者的二分之一以上的撰稿人必须是我校教师),由第一作者提出申请,并须有全体著作权人的签名授权;著作权必须不存在任何争议。
  3.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一个出版项目。
  二、申请出版资助的著作要求
  1.须为学术专著,字数一般要求在20万字以上,作者近五年在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与该著作研究方向一致、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2.申请资助的著作属于省部级及以上项目且验收合格的成果,以及经修订后达到出版要求的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资助。
  3.下列成果形式暂不列入资助范围:
  (1)译著、论文集;
  (2)科普读物、普及类系列丛书;
  (3)教材、工具书(含资料汇编);
  (4)音像制品、美术作品和文学作品;
  (5)另有其他出版资助的学术著作。
  三、资助额度与出版计划
  1.列入出版基金资助的著作每项资助金额最低不少于3万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超出部分由作者筹集。
  2.本次列入出版基金资助的著作计划为5-6部,如达不到出版要求可少于计划数。
  拟由科技处(社会科学处)负责联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统一装帧。申请人如不同意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可不申请。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人须填写《徐州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6份,提供装订好的书稿一式3部,须隐去著作者姓名。相关证明材料1份(包括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以及能反映书稿水平的奖励情况、鉴定证书和学术评价等)。
  2.申报的书稿为定稿。本次申报的书稿编辑体例须符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图书编辑体例规范》(见附件3)。
  3.请申请人于426日报送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至科技处(社会科学处)科研管理科,联系人:许远远、张文德,联系电话:835002308230,)835362656265)。
  附件:1徐州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2徐州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表.doc
     3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图书编辑体例规范(试行).doc
      
说明:请老师按要求准备材料,并于423日前交至教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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