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习《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的通知(转发)

时间:2009-04-27浏览:116设置

                                           徐师大科〔2009〕1号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风建设,惩治学术不端行为,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江苏省教育厅近日转发了《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并抓好落实工作。
  希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性,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在广大师生中认真组织《通知》精神的学习宣传活动。学校将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推动学风建设工作,切实维护学校的学术声誉。
  附件: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doc


二○○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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