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 “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09〕008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200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
2.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40岁(1970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3.国家重点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报者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申报者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报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申报招标课题和其他课题互不交叉,申报者只能从中选一。
4.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各类课题平均资助强度分别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15万元、一般课题8万元和青年基金课题6.4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2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1万元。
申报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5.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得到同级别教育学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省部级在研项目的研究者申报。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题均以结题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须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
6.招标课题申报者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届时需参加现场答辩;其他课题申报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
申报者根据所报课题的性质依照《课题申请•评审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应根据主要研究内容确定所属学科。
7.《课题指南》中列示的招标课题名称即为具体研究题目,申报者不得自行命题;一般课题申报者可参照指南标明的研究领域,细化出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自选课题研究。申报者要在《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申报课题属于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或自选课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在涉及西部教育问题研究时,优先考虑西部地区的课题申报者。
8.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招标课题最终成果要求出版30万字左右的专著,在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和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上发表3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并在学术界和实践领域产生重要的影响。其他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必须包括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论文(著作)等。
9.本次评审不收取申报费。
二、申报材料
1.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等)见附件1-4。
2.我校申请者先提交《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表》各一式1份,供校内专家预审使用。申请者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审查合格后,正式提交《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论证表》份(招标课题不需要填写活页),以及配套的电子版。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最终提交的课题申报材料,请统一用纸质档案袋或资料袋装好,并将申报评审书封面贴在档案袋正面,注明学科分类、课题类别、课题名称、申报主持人及所在单位(统一填写“徐州师范大学”)。
4.各学院及有关单位另需提交200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稿。
三、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所有申报材料由申请者所在学院及有关单位汇总后,一并报送科技处科研管理科(静远楼1806)。电子稿发送至skc@xznu.edu.cn。
申报受理时间为3月19至20日。
联系人:许远远;联系电话:83500230(8230)。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指南.doc 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书(2009版).doc 4.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2009版).doc 5. 200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8•评审书》2009年度课题指南》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 “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09〕008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1.200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设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教育部重点课题、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
2.申报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报青年课题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40岁(1970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3.国家重点课题实行招标制度,申报者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申报者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申报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申报招标课题和其他课题互不交叉,申报者只能从中选一。
4.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各类课题平均资助强度分别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15万元、一般课题8万元和青年基金课题6.4万元,教育部重点课题2万元、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1万元。
申报者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5.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在研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得到同级别教育学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其他部委办以及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资助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同类课题申报。不支持已有两个以上其他来源的省部级在研项目的研究者申报。上述各类课题的结题均以结题证书注明的时间为准,并须提供结题证书复印件。
6.招标课题申报者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届时需参加现场答辩;其他课题申报者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
申报者根据所报课题的性质依照《课题申请•评审书》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课题应根据主要研究内容确定所属学科。
7.《课题指南》中列示的招标课题名称即为具体研究题目,申报者不得自行命题;一般课题申报者可参照指南标明的研究领域,细化出具体的研究课题,也可自选课题研究。申报者要在《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申报课题属于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或自选课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课题指南所列示的研究领域。在涉及西部教育问题研究时,优先考虑西部地区的课题申报者。
8.本年度立项课题要求在1-3年完成。招标课题最终成果要求出版30万字左右的专著,在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和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上发表3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并在学术界和实践领域产生重要的影响。其他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必须包括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论文(著作)等。
9.本次评审不收取申报费。
二、申报材料
1.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等)见附件1-4。
2.我校申请者先提交《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表》各一式1份,供校内专家预审使用。申请者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经审查合格后,正式提交《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活页论证表》份(招标课题不需要填写活页),以及配套的电子版。申请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最终提交的课题申报材料,请统一用纸质档案袋或资料袋装好,并将申报评审书封面贴在档案袋正面,注明学科分类、课题类别、课题名称、申报主持人及所在单位(统一填写“徐州师范大学”)。
4.各学院及有关单位另需提交200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稿。
三、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所有申报材料由申请者所在学院及有关单位汇总后,一并报送科技处科研管理科(静远楼1806)。电子稿发送至skc@xznu.edu.cn。
申报受理时间为3月19至20日。
联系人:许远远;联系电话:83500230(8230)。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09年度课题指南.doc 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课题投标申请书(2009版).doc 4.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2009版).doc 5. 200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8•评审书》2009年度课题指南》
特别提醒:请老师们按要求准备材料,于3月18日前先提交《课题申请•评审书》及《活页论证表》各一式1份,供校内专家预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