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高校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

时间:2008-06-18浏览:758设置

 

各有关学院、直属单位、研究机构:  
  江苏省教育厅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决定在全省高校开展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等级和数额  
  本届评奖的数额为300项。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和研究咨询报告三类,设立一等奖20项、二等奖80项、三等奖200项。各奖项宁缺勿滥。
  二、申报资格  
  1.申报者资格:申报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申报第一署名人必须是在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和研究人员。每人限申报一项,不得重复、交叉申报。  
  2.申报成果的期限  
  2005年7月1日起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或在此期间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的研究咨询报告。  
  3.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限额为25项。  
  三、申报材料及程序  
  1.此次评奖实行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请申请者对照《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认真填写《江苏省高校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于规定时限内报送以下材料:  
  (1)《江苏省高校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4份;电子版发送至skc@xznu.edu.cn。  
  (2)申报成果  
  ①著作类成果一式4份(套)。  
  ②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A4纸复印件一式4份,用燕尾夹夹于每份评审书之后。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  
  ③申报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无论其是否公开出版、发表,必须附采纳或使用单位提供的有关社会效益等证明材料或相关领导批示A4纸复印件一式4份,装订于每份评审书之后,否则不予受理。  
  ④附件材料(只包括获奖证书、引用情况)A4纸复印件一式4份,装订于每份评审书之后。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请科研秘书于6月27日前把盖章后的申报一览表和申报材料交至科技处科研管理科。联系人:许远远;联系电话:83500230(8230)。
  评奖结束后,无论申请者是否获奖,申报成果一律不再退还。
   
  附件:  
  1. 江苏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2.
江苏省高校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特别 说明:申报材料提交学院时间为6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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