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转发)

时间:2008-03-11浏览:752设置

 

各有关学院、部门:
  根据教育部教社科司函[2008] 22 号文件精神, 2008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立项规模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种: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
  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本科高校的在岗在编教师,且申请人身体健康,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人完成研究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的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三、申报要求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评审书》见附件,也可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下载。
  2.本年度后期资助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我校推荐1项。每学院限报1项,请各学院在4月10日前将拟申报名单报至科技处文科科研管理科。
  3.本次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每项需交纳申报费500元
  四、鉴定和出版要求
  1.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由教育部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方可结项。
  2.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商有关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者请于4月23日将以下材料交至科技处文科科研管理科:《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已完成的书稿成果一式3份,另将《申请书》的电子版发送至 skc@xznu.edu.cn。联系电话:83500230,联系人:许远远。
  
  
    
 科技处
  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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