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2007年校基金项目申报

时间:2007-12-13浏览:769设置

各学院、各部门:
     一、申报原则和要求:
  1.本年度校基金项目设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两类。
  2.优先资助我校中青年教师的具有创新性或有应用开发前景的项目。
  3.目前在研的各级科研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4.项目须在两年内完成。
  二、成果要求:
  1.一般项目:专著要有完整手稿;论文必须有一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核心期刊以《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为准。
  2.重点项目:专著要有完整手稿;论文必须有两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
  三、申报办法
  1.本次科研项目资助额度为,文科: 一般项目三千元,重点项目七千元;理科: 一般项目四千元,重点项目一万元。
  2. 一般项目限额申报,重点项目申报不限额,但是一般项目与重点项目不能兼报。
  3. 请申请者从科技处网站的表格下载中下载项目申请书(正反面打印)。
  4.各单位须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经院系学术委员会初评、筛选、签署意见后,于2007年10月25日前统一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一份)和汇总表报送科技处科研管理科(联系电话:8350023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校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2. 徐州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
     3. 徐州师范大学自然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

                                               科技处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注:材料提交学院时间为10月2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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