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处关于2007年校基金结题的通知

时间:2007-12-11浏览:890设置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徐州师范大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徐师大科[2003]9号)有关规定,现将2007年度校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验收范围和依据
本次结题验收的项目为经徐州师范大学批准立项、且完成时间预定在2007年12月30日前的各类项目以及申请延期的项目。验收工作按《项目任务书》中规定的研究目标和要求进行。
        二、 项目验收程序和材料
申请者必须填写《徐州师范大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请从科技处网址 http://kjc.xznu.edu.cn/ 下载)一式一份,经院系审核盖章后与结题材料一并交科技处。提交的成果必须以“徐州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尚未发表的研究成果,须附论文刊用通知书。
        三、项目延期和中止
对于应在2007年底结题、但预计无法按时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以书面报告形式提出延期。延期时间最长一年。已延期一年的校基金项目仍未完成者,将做中止处理。被中止的项目主持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校基金项目。
        请各位老师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表格,所有结题材料经院系审核汇总后于10月11日前报送科技处科研管理科,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83500230。

                                                      科技处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注:  材料提交学院时间为1010上午下班前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