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我校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一般应满三学年,但对少数学业优异、科研能力强,且学位论文质量高的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提前答辩申请学位。
一、申请条件
申请者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申请者在校学习年限不少于2学年(从入校注册到毕业时满2学年)。
(二)申请者应品学兼优,已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的全部课程和除答辩外的所有必修环节,专业学位课和必修课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
(三)在攻读学位期间,申请者在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为准,不含增刊)上至少发表或录用2篇、或至少在国内权威或国外SCIE源刊物上发表或录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论文必须以徐州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的署名可不计入)。专利或经省、部级以上鉴定的科研成果可比照处理。论文录用以导师证明的正式接收函为准,时间从入校注册之日计算。
二、审批程序
(一)申报手续
1.申请者填写《徐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详细列明申请提前毕业的条件和理由,并出示有关证明材料,附学习成绩单,发表论文复印件或正式接受发表函,经所在院(系、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后,报研究生处。
2.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报分管校长批准。
(二) 办理时间:硕士研究生必须在答辩前两个月提出申请。
三、提前答辩
提前答辩办理办法:研究生提出申请,导师、导师组和所在院(系、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后,连同三份“匿名评审学位论文”(参照学位论文抽查办法)提交研究生处。
学位论文的送审:研究生处选聘三位专家对论文进行匿名评审,所有评阅结果达到良好(85分)及以上,可举行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组成和程序同正常答辩。
四、毕业研究生正常的学位论文答辩时间为第三学年结束前的三个月。在此之前进行答辩的均为提前答辩。
五、考取春
六、本规定不适用专业学位研究生。
七、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