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文件
研发〔2017〕39号
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建设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师大研〔2015〕2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总体要求,现启动2017年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含研究生课程建设、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研究生教材建设)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课程建设
(一)工作要求
1. 研究生课程建设立项分为全英文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优秀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四类。
2. 课程申报采取立项制,本年度拟设立全英文课程2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门、优秀课程5门、公共选修课12门。
3.各培养单位可根据现有的学科及前期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利用暑期提前进行研究生课程建设。
4. 研究生课程建设立项资助标准为:全英文课程3万元/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万元/门,优秀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1万元/门。
5. 所有课程申报人或团队成员应对申报的课程内容有较深的研究并在相关领域内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全英文课程申报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且有不少于6个月的国外进修经历;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人要求具有正高级职称;优秀课程申报人应具有高级职称;以上课程申报人均要求主讲过该门课程。公共选修课申报人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6. 研究生课程建设管理规定参照《管理办法》第九章和《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规划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1)。
(二)报送材料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1)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2份。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
(一)工作要求
1. 面向全校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立项建设案例库5个,每个案例库建设资助经费为1万元。
2. 案例库建设中所涉及的案例应具有典型性、客观性、先进性和创新性,成果应在专业学位课程教学中运用,并可在相关专业范围内共享。每个案例库中至少应包含10个案例,原创性案例不得少于50%。
3. 项目申请人须在相应课程的实践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系统讲授过所申报的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效果良好。
4.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管理规定参照《管理办法》第九章和《江苏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指导意见(试行)》(附件1-2)。
(二)报送材料
《江苏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2-2)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2份。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
(一)工作要求
1. 面向全校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立项建设实践基地10个,每个实践基地建设资助经费为2万元。
2. 实践基地要求能满足我校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实习的需要,具备相关专业项目、科研课题或成果转化与推广的条件,能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指导研究生,注重培养研究生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3. 实践接收单位领导重视并切实安排人力、物力配合研究生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或配合)对参加实践的研究生进行管理,并能够提供研究生完成项目必需的工具、资料及人员协助和指导。实践结束后,对研究生实践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4. 实践指导教师数量充足,素质高,责任心强。实践指导教师的聘任按照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的相关要求进行聘任。
5. 能够保证研究生实习期间的安全和基本生活、学习条件。
6. 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管理规定参照《管理办法》第九章和《江苏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办法(试行)》(附件1-3)。
(二)报送材料
《江苏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申请表》(附件2-3)和《江苏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规划表》(附件2-4)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2份。
四、研究生教材建设
(一)工作要求
1. 研究生教材建设采用自由申报、专家评审的方式立项。凡我校在岗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任课教师均可申报。本年度拟立项建设5部教材,每部资助经费3万元。
2. 申报教材应为以一级学科为基础、能够跨二级学科开设的学位课程(含专业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的教材。
3. 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正在从事本门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
4. 研究生教材建设管理规定参照《管理办法》第九章和《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教材建设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4)。
(二)报送材料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教材建设基金申请表》(附件2-5)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2份。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 2017年11月10日之前,项目申请人填写各项目要求的报送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初审。
2. 2017年11月17日之前,由学院组织专家对各项目申请人的申请资格、项目本身的价值和意义,按照限额择优推荐,并将最终申请材料同《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6)一起报送至研究生院。
3. 2017年12月1日之前,研究生院对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作形式审查,并组织相关专家对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批准立项。
4. 2017年12月8日之前,公示评审结果。
各学院将所有申请材料的电子版以“学院-项目申请类型-项目申请人”命名后发送至lilei@jsnu.edu.cn,所有纸质版材料交至研究生院2#楼204办公室。
联系人:李磊;联系电话:83403100(3100)。
附件:1.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相关管理办法(试行)
2.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质量工程各类申请表格
研究生院
2017年10月13日
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0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