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寒假的通知 办发〔2015〕1号

时间:2015-01-08浏览:614设置

 

校属各单位:

现将我校2015年寒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和专任教师寒假安排

学生放假时间自124日开始,至228日结束;31日报到。

专任教师124日—26日安排阅卷、成绩评定和期末总结等工作;放假时间自127日开始,至227日结束;228日—31日报到,安排开学有关工作。

3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其他教职工轮休安排

在确保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除专任教师以外的教职工124日—26日上班,127日起由各单位安排轮休,228日正式上班。

三、假期值班

各单位应安排人员假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及时处理公务,确保学校工作系统正常运行。请各单位于121日前将值班安排(纸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校办(静远楼2006室)。

四、其他事项

放假及轮休前,各单位应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工作,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放假及轮休前应组织全面的卫生扫除;假期中如遇大雪,请各单位按校爱卫会所划定的责任区,及时组织清扫。

寒假及轮休期间相关工作要求参见《江苏师范大学教职工寒暑假作息办法(试行)》(苏师大办〔20141号)。

 

 

校长办公室

2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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