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末停课及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校发)

时间:2011-12-10浏览:739设置

各学院、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教学任务将于2011年12月30日全部结束。现将本期末教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停课及考试时间安排
    1.公共课集中考试时间为12月31日至1月9日,考试安排见附件。请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选派监考。公共课第一监考由开课单位选派,第一监考开考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第一时间负责把试卷送回收卷点,第二监考由各学院选派(选派人数与本学院学生考场数相同),开考前15分钟到教务处指定的考场进行监考。选派监考名单于12月16日前上报教务科。信箱为:jwk@xznu.edu.cn.
    2.专业课集中考试时间为1月9日至1月13日,考试时间安排按照学校的统一模式进行(见附件),并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排考。请各学院在12月20日前将专业课程考试日程安排录入到到教务管理系统中。专业课考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教务处组织巡考。
    3.为确保本学期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请各教学单位根据停课及考试时间安排督促任课教师调整教学进度,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并通知学生及时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考试安排”中查看考试信息。
   二、试卷命制、保管与批阅
    1.建成试卷库(试题库)的考试课程一律使用试卷库(试题库)的试卷。没有试卷库(试题库)的考试课程,试卷命题也要做到科学、规范,试卷的格式统一按“教务在线”网上公布的样式。
    2.各教学单位要加强考前试卷印刷、装订、保管等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要派专人负责核对、保管试卷,严防错印、漏印或泄密等问题的发生。
    3.所有考试课程应由教研室(或系)统一组织阅卷,并制定评分标准。有条件的课程考试要采用3人以上流水作业的方式阅卷。试卷阅完后必须进行复查、及时登记卷面成绩,并做好试卷分析。教务处将在适当时候组织力量对阅卷质量进行抽查。
    本学期所有考试的试卷袋及试卷封面由教务处统一提供,各相关单位可以在考试之前到教务科领取。
   三、成绩录入与审核
    成绩录入时间为12月31日至1月18日,1月18日下午5:00系统关闭,请各教学单位及时组织阅卷,为保证学生在假期能及时查询成绩,开学如期进行补考。必须督促任课教师按时将本学期课程成绩录入成绩管理系统,并上报本单位本学期需要补考的课程清单。
   四、加强课程考试管理
    1.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徐州师范大学考试工作管理规定》,加强课程考试管理,周密安排考试工作,考试期间,学院领导要加强巡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加强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对监考教师进行考务规范教育,尤其要强调监考教师必须在开始考试前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严格监考纪律,要进行彻底清场、合理安排考场座次;考试过程中认真巡视、预防考生作弊行为的发生。如果发现作弊事件要控制好考场的正常秩序,并进行妥善处理(注重收集证据),及时与本单位考务管理人员取得联系。
    3.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工作。要面向广大学生切实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根据学院特点采取适当的形式在考前做好考试纪律的宣传工作,杜绝考试作弊的发生。
    4.所有课程考试一律要求学生凭校园卡或身份证参加,务请各学院通知到位。
    以上工作时间紧、要求高,务请各教学单位的领导及教务人员认真对待,细致安排,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关于严肃考试纪律的通告.doc

 附件2关于严肃监考纪律的通告.doc

 附件3公共课考试安排表.xls

 附件4专业课考试教室分配表.xls

 附件5专业课考试时间安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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