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征集和评比活动的通知 教发〔2014〕1号

时间:2014-01-24浏览:109设置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高校艺术教育在新的起点上改革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3〕3号)和《转发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科研报告会的通知》(苏教体艺〔2014〕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继续开展艺术教育科研论文的征集和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改进美育教学,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围绕高校艺术教育改革发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重视基础性研究,加强应用性研究,发挥教育科研在理论创新、实践探索和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为更新教育观念、深化综合改革、创新培养模式、推进文化传承、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服务。

  二、征稿对象

  全校教师、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

  三、论文征集和评比关注重点

  艺术教育对于“立德树人”的独特价值研究;艺术教育与创新人才培养研究;艺术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途径与方式研究;高校艺术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大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标准、测评指标和操作办法的研究;公共艺术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研究;公共艺术教育特色课程研究;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发挥高校优质资源辐射作用,推动中小学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惠及全体大学生课外艺术活动模式研究;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建设研究;高校艺术教育专业为基础教育培养高素质艺术教师研究。

  四、论文要求

  1.本届论文征集和评比范围为全国第三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以后撰写的论文,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为2011年9月以后撰写并且没有公开发表过的论文,乙类为2011年9月以后公开发表的论文。已参加过全国历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评选(含获奖和未获奖)的论文不再参加本届论文评选。

  2.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求真务实,进行有深度的研究,体现创新精神,力求学术观点有新意,在实践中有推广价值。

  3.自觉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运用科学研究方法,注重科学性和严谨性,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可靠性。

  4.每篇论文正文不超过5000字,论文摘要不超过500字。每篇论文署名作者不超过2人,调研报告署名作者不超过5人。引文注释一律采用篇末注的形式。论文文本的标题、摘要和正文中不要出现作者姓名及所在单位名称。

  5.甲乙两类论文文本格式:用word编辑,A4纸型,标题用小2号宋体字,正文用3号仿宋体,双面打印。

  五、评比办法及设立奖项

  1.由教务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2.论文分设校级一、二、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

  3.我校可限额报送5篇论文参加省论文评比,学校将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根据本次活动要求进行遴选和推荐。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全国第四届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附件1,书面材料1份,电子材料1份),加盖报送单位公章,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联系人处可暂时不填。

  2.《全国第四届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报送汇总表》(附件2,书面材料1份,电子材料1份)。

  3.甲乙两类艺术科研论文(书面材料1份,电子材料1份,电子材料统一命名为:单位+作者,如:文学院张三),公开发表的乙类论文须附发表刊物封面、目录页及正文复印件。

  4.请各单位汇总好以上材料后于2014年4月21日(星期一)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材料发送至jyk@jsnu.edu.cn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参与,推出一批反映我校艺术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优秀论文参加评比。

  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文件(附件3和附件4)要求或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联系人:何海宴,联系电话:83403041(短号3041)。

  附件:1.全国第四届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申报书

        2.全国第四届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报送汇总表

     3.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3〕3号)

        4.转发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全国第四届高等学校艺术教育科研报告会的通知(苏教体艺〔20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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