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教职工寒暑假作息办法(试行)》(苏师大办〔2014〕1号),现将2014年寒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和专任教师寒假安排
学生放假时间自1月18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2月16日报到。
专任教师1月18日—20日安排阅卷、成绩评定和期末总结等工作;放假时间自1月21日开始,至2月14日结束;2月15日—16日报到,安排开学有关工作。
2月1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其他教职工轮休安排
在确保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除专任教师以外的教职工1月18日—20日上班,1月21日起由各单位安排轮休,2月15日正式上班。
三、假期值班
各单位应安排人员假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及时处理公务,确保学校工作系统正常运行。请各单位于1月16日前将值班安排(纸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校办(静远楼2008室)。
四、其他事项
放假及轮休前,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工作,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放假及轮休前应组织全面的卫生扫除;假期中如遇大雪,请各单位按校爱卫会所划定的责任区,及时组织清扫。
寒假及轮休期间相关工作要求参见《江苏师范大学教职工寒暑假作息办法(试行)》(苏师大办〔2014〕1号)。
校长办公室
2014年1月6日
江苏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4年1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