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意见(校发)

时间:2011-12-29浏览:1082设置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我国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以后,经济社会的发展对拔尖创新人才以及高等精英教育提出了新的诉求。党中央国务院在“科教兴国战略”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人才强国战略”,相继召开了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多处明确强调要“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教育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上述要求,于2010年开始在部分高校实施了卓越教师、卓越工程师、卓越医师和卓越律师四大人才培养计划。在这一新形势下,全国高校纷纷抢抓机遇,积极开展高等教育 “大众化教育”背景下“精英教育”模式的探索,着手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我们学校也快速反应、乘势而上,把卓越人才培养写进“十二五”规划,决定从2011年起实施本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为做好该计划的实施,现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有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有效推动我校新一轮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我校本科精英教育体制机制的建立健全、提升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为宗旨。
  二、培养目标
  着力培养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视野开阔、思维活跃、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三、培养形式
  组建校长班、卓越教师班和强化班三种卓越人才培养班(简称卓培班),进行小班教学,培养不同类型的卓越人才。
  (一)校长班
  分为物理、化学、生物三个专业。培养基础扎实、知识全面、综合素质高、实践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够继续在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培养单位深造学习,将来在科研院所或企事业单位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卓越教师班
  分为中文、数学、外语三个专业。通过 “博雅”教育,内强素养、外塑形象;通过强化专业基础,强化教育理论与实践、强化教育研究能力、强化外语,打造富有特色的卓越教师。培养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志于长期从教、志向远大、品德高尚;品味高雅、兴趣广泛、特长突出、能力出众、社会适应好;学科专业知识过硬、教育理论基础扎实、教育实践技能娴熟、教育研究能力突出、具有先进教育理念、独特办学风格、具有强烈的开拓与创新精神,能够担当我国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大任的语文、数学和外语优秀教师和人民教育家。
  (三)强化班
  分为中国语言文学强化班和数学与应用数学强化班。中国语言文学强化班培养基础知识扎实、综合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富有人文精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能够继续在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培养单位深造学习的能力,能够在各类学校、机关、企事业等单位从事教学、科研、采编、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人才。数学与应用数学强化班培养掌握数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坚实的数学基础和良好的数学思维能力,具有国际视野,注重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可以继续攻读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硕士学位,能够在科研机构、各类学校及企事业单位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高素质人才。
  四、实施原则
  (一)人才选拔——公平公正原则
  各卓培班学生的选拔,学生见习、实习等机会(含境外、国外观摩、学习等)的安排,免试硕(博士)士生的推荐;挂靠学院的选择、卓培班导师选聘等均严格根据既定的选拔条件和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二)志愿选择——以生为本原则
  学生对卓培班的选择、课程选择、专业选择、毕业论文(设计)题目选择等均尊重学生本人的意愿。
  (三)过程管理——政策倾斜原则
  对于本科卓越人才的培养实行校内特区政策,全面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实行相应的优惠政策。
  (四)目标设计——追求卓越原则
  选拔优秀生源、聘用优秀师资、配备优质设备、采用先进管理、以拔尖创新人才为培养目标。
  五、特区政策
  卓越人才培养工作实行校内特区政策。特区政策一方面体现在学校对卓培班的教师、班主任等人员选聘、经费投入、硬件配备等全面倾斜;另一方面体现为卓培班学生在学习、评优、保研等方面享有优惠政策。详见《本科卓越人才培养相关规定(特区政策)》(附件)。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徐州师范大学卓越人才培养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教务处长、学工处长任副组长,相关专家、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学院教学院长任成员,负责培养方案及师资选聘方案的审定;卓越人才培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或成立强化部)挂靠教务处,负责组织各卓越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及实施的监管。各学院成立学院卓越人才培养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教学院长和院副书记任副组长,教务秘书、团委书记以及辅导员等任组员,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学院卓越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二)制度保障
  出台《卓培班学生选拔办法》、《本科卓越人才培养相关规定(特区政策)》等相关文件,以规范卓培班教学与管理。
  (三)经费保障
  每年由学校划拨专款用于本科卓越计划的实施。
  七、培养方案
  卓越人才培养的校长班、卓越教师班和强化班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另行颁布。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修订,以保证卓越人才培养方案的连续性和不断完善。
  附件:徐州师范大学本科卓越人才培养相关规定(特区政策)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卓越人才培养计划    实施意见
徐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1年12月28日印发
 

 

附件:徐州师范大学本科卓越人才培养相关规定(特区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教育部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和我校“十二五”规划有关人才培养的各项任务,切实提升本科教育质量,探讨高等教育 “大众化”背景下“精英教育”模式,有效保证我校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决定自2011年起,在我校本科卓越教师班、校长班和强化班的培养上实行以下相关规定。
  一、机构设置
  1.成立专门机构。学校成立“卓越人才培养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校长和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教务处长、学工处长任副组长,相关专家、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学院教学院长任成员;卓越人才培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或成立强化部)挂靠教务处,与相关学院共同负责卓越人才的培养。
  二、人员配备
  2.卓培班实行导师制。由各相关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核、“校卓越人才培养领导小组”审批,校长亲自礼聘校内外有责任心、事业心,学术水平高、教学能力强或行业经验丰富、实践能力突出的优秀人员从事本科卓培班学生学习、实践和以及科学研究指导,担任首席导师、学科导师和实践导师。
  3.任课教师。卓越人才培养领导小组会同有关学院为卓培班的各类课程配备优秀师资、以确保优质教学效果。
  4.讲座专家。邀请国内外相关学科知名专家为卓培班开设专题课或系列学术讲座。                                                                                              
  5.管理人员。选聘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学生工作经验丰富,学生管理能力突出的教师担任卓培班的班主任。
  三、学生选拔
  6.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学生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在全校新生中公开选拔(选拔方案另行颁布)。
  四、经费投入
  学校下拨专款分别用于各卓培班的教学、教研与管理。
  7.导师、教师及教学费用。校内外任课教师各种课时酬金,实践教学费用,境内外游学费用,卓培班有关的课程开发与建设、教学研究等费用。
  8.学生及活动费用。学生选拔、科研立项、成果发表及奖励等费用,参与各级各类竞赛、展演活动、班级管理等费用。
  五、硬件配备
  9. 宿舍与教室。后勤部门为各个卓培班相对集中安排宿舍;教务处为各卓培班配备固定教室。
  10.机房与实验室。学校机房、相关实验室等对卓培班学生免费开放。
  六、政策倾斜
  11.卓培班组建后,按照卓越人才培养方案(另行)规定组织教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等,不再受学生入学时所在学院和专业教学计划的限制。
  12.优先“推免”。学校为卓培班提供不低于卓培班人数50%的推免(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被推荐学生符合学校推免条件的可以直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13.评优、推优不限名额。卓培班学生申报校级及省级三好学生、各类奖学金、优秀实习生、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论文、科研立项、大学生创新项目等不受校内比例限制,在学校平台公平竞争。
  14.单独立项。每年进行一次卓培班内部的创新项目立项。
  15.创新成果资助。卓培班学生在校期间在核心以上刊物(或规定的刊物)、出版社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研究报告、著作以及申请专利的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
  16.高级别竞赛资助。鼓励卓培班学生参与学校所列的国内外高级别竞赛,学校配备指导老师并支付参赛费用(获奖后奖励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17.借阅图书资料卓培班学生享受研究生待遇。
  18.卓培班管理实行滚动机制。卓培班学生中期考核不合格者自动退出卓培班,不再享受相关政策。允许极少量中期考核特别优秀的普通班学生进入卓培班(每班控制在1-3名),该部分学生自进入卓培班之日起,开始享受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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