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监考纪律的通告

时间:2011-12-21浏览:13设置

关于严肃监考纪律的通告

 

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保证考试工作顺利开展,严肃考场监考纪律,特通告如下:

一、考务工作是教学工作的关键环节,监考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教学任务,监考教师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一丝不苟地完成考场的监考工作。

二、监考教师应该按照要求领取试卷,并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认真核对考试证件,指导学生隔位入座。

    三、认真做好考前的考场准备工作,彻底清理桌面上、抽屉内与本门课程相关的物品。要求学生把书包、工具书及复习资料集中存放在,严禁考生将手机带入考场,如已带入,必须要求其关闭后放在自己的书包内或交给监考老师保管。

四、在开考前监考教师必须向学生强调考试纪律,并将考试起止时间,不准携带通讯工具等重要考试注意事项写在考场黑板上。

五、监考老师应严格执行考试时间安排,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考试时间。

六、监考老师不得回答学生除试卷印刷质量以外的其他问题,不授意或指点答题。

    七、在监考过程中监考教师必须关闭手机,不得聊天,不得串岗,不得看书看报,不得吸烟或吃东西,不得长时间坐在座位上监考,应不时在考场内走动,认真进行巡视。

    八、监考教师一旦发现学生考试作弊,必须立即终止其答卷,保留作弊证据,即刻组织填写《徐州师范大学考试违纪、作弊情况记录表》,并及时与开课单位教务管理人员取得联系。

九、考试期间,学校成立考风考纪巡视组。将全面巡查监考迟到、无故脱岗、监考过程中在考场内看书看报、玩弄手机、考前不清场(尤其是学生的手机还在坐位抽屉或桌面上),以及监考员对学生作弊现象视而不见、或者对学生作弊知情不报等现象。

十、教务处每天汇总巡视组巡视情况向全校通报,并将视情节轻重,按《徐州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徐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0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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