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考试纪律的通告
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严肃考试纪律,特通告如下:
一、学生必须携带校园卡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并主动置于桌面供核查,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学生入场后,必须服从监考员的安排,按照指定位置就座,并协助做好考试清场工作,否则视为考场违纪。
二、学生除必要的文具外,不得将书籍、工具书及其它物品携入考场(开卷考试课程除外),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或具有信息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一旦带入考场,必须按监考员要求集中放置在指定位置上。
三、学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认真对待各门课程考试,独立完成答卷,对不遵守考场纪律的学生,将根据《徐州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稿)分别给予以下处分:
1、拒绝出示有关考试证件的,不按指定座位入座或不听从监考老师安排的,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不放在指定位置的,分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违规带入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各种资料或工具的参加考试,将试卷、答案等带出考场的,在试卷上做标记的,未经允许擅自离开考场的,在考场内随意走动、喧哗,影响他人考试的,视为违反考场纪律,分别给予记过处分;
3、在考试过程中交换试卷、偷看、抄袭、与他人讨论或为他人抄袭提供条件的,分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4、找人替考或冒名顶替或组织作弊的,用不正当手段提前获得考试内容的,考试后用不正当手段更改、调换试卷或取得虚假成绩的,在考场内使用移动电话及其他通讯工具的,考试后用不正当手段更改或交换试卷的,作弊后对有关老师无理取闹的的,分别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五、学生应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监考员管理。如被监考员发现有违纪行为,必须立即停止考试,配合监考员填写《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情况记录表》,否则以扰乱考场秩序处理。
六、对考试作弊的学生,学校将立即张榜向全校通报,并严格按照《徐州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稿)的规定予以处理。
希望各位同学端正考试态度,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正确认识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不及格还有补考和重修的机会,千万不要做后悔莫及的事。
徐州师范大学教务处
二0一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