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业务单位:
为了做好201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与条件
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组织领导、工作要求、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等根据《徐州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徐师大发〔2010〕66号文件)执行。各学院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推荐工作,以确保我校推免生的质量。
二、推荐名额分配
教育部今年下达我校推免生名额为60名,其中学术型推免名额为38专业学位推免名额为22。另外硕师计划20名。名额分见附表。
所有学生在报名时自愿选择推荐本校或推荐外校,两者只能选择一项,且一旦确定不得更改。选择推荐外校的学生在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学校方可出具相关证明,由学生自行联系符合条件的接收学校。
三、关于硕师计划的说明
硕师计划是指从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选拔部分201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落实省内县镇及以下任教学校、成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后,前三年边任教边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一年,毕业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正式。
推荐人选要求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属于以下范围:思想政治教育、汉语言文学、历史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教育。
四、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 9月29日前,教务处组织选拔考试,各学院完成推荐、考核、排序并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拟推荐学生签订承诺书,拟推荐学生名单须向全院师生公示。
(二)9月30日,各学院将拟推荐学生名单按研究生处所发表格形式填写,并由主管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连同在校成绩总表、大学英语成绩单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研究生处,同时将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yjsc@xznu.edu.cn。
(三)10月8日,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学院上报名单,并在校行政办公网公示7天。
(四)10月24日,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领取并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硕师计划学生填写《2012年“硕师计划”研究生登记表》。
(五)10月24日前,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将拟同意接收函(接收函自留复印件)交教务处,推荐到本校的免试研究生由研究生处统一开具接收证明并直接交教务处。
(六)10月27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七)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被接收单位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要求同普通报考研究生一致)。
五、工作纪律及其他
(一)推免生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而重要的工作,各学院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按程序操作,并在整个工作中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杜绝不正之风。
(二)推免生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申请推免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申请专业的推免生工作。
(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不得放弃。各学院应加强对已获得推免资格学生的教育,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一旦发生,次年该学院将减少推荐名额。
(四)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学校收回推荐名额,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查实在推荐和接收中有弄虚作假者。
2.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又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者。
3.不能在2012年毕业时正常取得学士学位者。
4.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又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者。
5.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又联系就业单位并签订就业协议者。
6. 有其他不宜推荐情况者。
徐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表:
学院 | 学术型 | 专业学位 | |||||
教育 | 体育 | 汉语国际教育 | 翻译 | 艺术 | 硕师计划 | ||
法律政治学院 | 2 | 1 | | | | | 1 |
经济学院 | 2 | | | | | | |
城市与环境学院 | 2 | 1 | | | | | 1 |
体育学院 | 1 | 1 | 1 | | | | 1 |
教育科学学院 | 1 | 1 | | | | |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 2 | 1 | | | | | 1 |
文学院 | 3 | 1 | | | | | 3 |
语言科学学院 | 2 | | | 1 | | 1 | |
外国语学院 | 2 | 1 | | | 1 | | 3 |
音乐学院 | 1 | 1 | | | | 1 | 1 |
美术学院 | 1 | 1 | | | | 1 | 1 |
数学科学学院 | 3 | 1 | | | | | 3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2 | 1 | | | | | 1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3 | 1 | | | | | 1 |
生命科学学院 | 3 | 1 | | | | | 1 |
信息传播学院 | 2 | 1 | | | | 1 | 1 |
机电工程学院 | 1 | | | | | 1 | |
测绘学院 | 1 | | | | | | |
管理学院 | 2 | | | |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1 | | | | | | 1 |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 1 | | | | | | |
附件3: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