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寒假的通知

时间:2011-01-11浏览:257设置

各系、各班级:

  现将2011年放寒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自115日开始,至219日结束。学生和家住外地的教师可于114日下午离校;学生和教师220日(星期日)报到,221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全校干部、职工115日(星期六)照常上班,假期从116日开始,并提前于219日(星期六)上班。家住外地的干部、职工,假期与教师相同。

  三、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保卫教育,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工作,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放假前应组织全面的卫生扫除,并在离校前关闭电源、锁闭门窗;假期中如遇大雪,请各单位按校爱卫会所划定的责任区,及时组织清扫。

  四、各单位应安排人员假期值班,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及时处理日常事务。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