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寒假的通知

时间:2010-01-19浏览:226设置

各系、各班级:

  现将今年放寒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自1月27日开始,至3月1日结束。3月2日(星期二)教师学生报到,3月3日(星期三)正式上课。
  二、全校干部、职工1月27日(星期三)照常上班,假期从1月28日开始,并提前于3月1日(星期一)上班。家住外地的干部、职工,假期与教师相同。
  三、各单位要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工作,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放假前应组织全面的卫生扫除,并在离校前关闭电源、锁闭门窗。
  四、假期中,全体师生尤其要增强对甲型H1N1流感的自我防护意识,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有病及时就医;在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注意做好有关防护;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拥挤场所、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和旅游等活动。
  五、假期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及时处理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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