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03-06浏览:79设置

 

各班级:
  按照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安排,课程重修报名工作现在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重修报名对象:在籍学生中必修课考试科目尚未及格者。
  2. 报名办法:由各班级统一填写重修报名表,上报学院教务办公室。  
  3. 本学期公共课组织重修考试科目:《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修养》、《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大学英语》、《教育学》、《心理学》、《计算机基础及程序设计》、《计算机应用基础》、《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大学语文》、《教师口语》。
  4. 专业课由学生根据情况自行申报。
  5. 重修考试时间:有毕业班学生报名的课程考核将安排在五月中下旬进行,其他课程在期末公共课考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 报名截止时间:各班级上报学院的时间截止3月19日,逾期不报者,将视为本学期放弃重修。
  7. 本学期教务处将根据学生报名人数的情况,对相应公共课组织开班上课,或者插班听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8. 报名后无故不参加考试按照无故旷考处理,再次重修该门课程考核合格后均以“60分”计。
请各班务必通知到全体同学,避免出现漏报的现象,特别是2004级、2005级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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