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

时间:2007-12-11浏览:103设置

    

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关于组织相关教师参加“第七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的通知

各院系:
  为推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充分挖掘各地教育教学单位的优秀课件成果,提高学科教师的课件制作水平,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将于2007年9月举办“第七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由于本次大赛是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办的,获奖级别比较高,所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为参赛教师提供条件,争取在本次大赛中取得好成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国各级各类院校的教师、信息技术人员。
  二、大赛评审时间
  2007年9月至10月。
  三、参赛方式及作品报送要求
  1. 作品报送
  各单位可遴选1-2项参赛作品,于 8月30日前送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教务办公室(联系人:何海宴;电话:3403),教技中心汇集参赛作品后,分理科组和文科组,统一报送大赛组委会。
  2. 参赛者除送交参赛作品外,还要填写“第七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参赛回执表,每件参赛作品交评审费400元(教务处出一半,各单位出一半)。
  四、大赛时间安排
  1. 作品初审
  评审组于9月16日至30日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初审。初审包括资格审定、技术测试、作品思想内容的审核。
  2. 作品复审
  评审组于10月8日至12日对通过初审的课件进行复赛评审,选出各组参加决赛的课件。进入决赛的课件名单将于10月15日在中国教育资源网上公布。
  3. 现场决赛
  在复审的基础上,大赛组委会将通知决赛作者于10月20日到23日到北京参加现场决赛。决赛中,参赛者首先进行5分钟的演示和讲解,然后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现场公布决赛成绩,决出各组特、一、二、三等奖。
  4. 颁奖典礼
  在颁奖典礼上,大赛组委会将总结和分析课件大赛的全部评审过程、点评获奖课件,公布决赛结果,并为获奖者颁奖。
  五、奖励办法
  1. 作品奖
  高教文科组和理科组分别设特等奖一名、一等奖五名,二等奖十名,三等奖二十名。以上各奖项(奖项设置将根据各组参赛人数进行调整)获奖者须参加现场决赛方可获得由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及奖品。特、一、二、三等奖奖品价值分别为1500元、800元、500元、300元。
  各组均设最佳创意奖、最佳教学设计奖、最佳技术实现奖、最佳艺术效果奖各一名,获奖者将获得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
  此外,各组均设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者将获得由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颁发的获奖证书。
  六、有关网站
  有关本次大赛的更多信息,请登陆有关网站查询:
  中国教育资源网(http://www.cern.net.cn)
  中国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edu.cn

  附件一: “第七届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参赛回执表

教务处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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