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直属教学单位:
为深化教学改革,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徐州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公共选修课程教学与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徐师大教〔2004〕15号)文件精神,现将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申报全校公共选修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2.对申报开设的课程有较好的研究成果;
3.能提供该课程的内容简介、教学大纲、教材、讲义或较详细的讲授纲要。
二、申报课程及要求
1.学校规定文学、史学、哲学、经济、艺术、自然科学、教育和综合类八组课程,申报教师可以从中选择开课。
2.目前所开设的公选课均应按规范化课程建设要求,做到有课程内容简介、教学大纲、教材或讲义、标准化试卷一套(5份左右)。凡申报开设公选课的教师应先提交课程内容简介、教学大纲、教学进程表,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未提交这些材料的将不能列入开课计划,确定开课后须提交全部要求材料。
3.如需学生购买教材,必须在课程内容简介后加以说明,由学生自愿购买,不得强制学生购买。
4.由于课程资源和教室容量有限,请申报教师认真核对最高人数限制一栏,可进行调整,最多人数可达150人,最低人数限制为30人。鉴于教学资源及经费紧缺状况,凡需要场租费、耗材及其他教学成本较高的课程,将适当控制开课。
三、公选课酬金的发放标准
为鼓励高职称和高水平的教师开设公选课,特规定开设公选课视为承担本科生必修课。每课时酬金为:教授50元、副教授40元,讲师30元。任课教师圆满完成各项教学工作后,年终由教务处统一审核后发放。
四、公选课上课时间模式
泉山校区、云龙校区:每周5节,即周二晚3节、周六2节或周三晚3节、周六2节,6周结束授课任务;
贾汪校区:每周2节,即周四下午5、6小节, 15周结束授课任务。
五、申报时间与申报方式
申报时间:2007年4月25至5月14日,过期不候。
申报方式: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认真填写申报表,经所在学院审核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需交一份书面申报表和电子稿,电子稿也可发至jwk@xznu.edu.cn)。
教务处
2007年4月25日
07秋公选课开课申报
时间:2007-4-26 15:30:57 | 发布者:教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