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寒假的通知

时间:2016-01-05浏览:1527设置

  校属各单位:

  现将我校2016年寒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和专任教师寒假安排:学生放假时间自1月16日开始,至2月22日结束;2月23日报到。专任教师1月16日—18日安排阅卷、成绩评定和期末总结等工作;放假时间自1月19日开始,至2月21日结束;2月22日—2月23日报到,安排开学有关工作。

2月24日(星期三)正式上课。

  二、其他教职工轮休安排:在确保学校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除专任教师以外的教职工1月16日—18日上班,1月19日起由各单位安排轮休,2月22日正式上班。

  三、假期值班:各单位应安排人员假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及时处理公务,确保学校工作系统正常运行。请各单位于1月13日前将值班安排(纸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校办(静远楼2006室)。

  四、其他事项:放假及轮休前,各单位应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工作,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放假及轮休前应组织全面的卫生扫除;假期中如遇大雪,请各单位按校爱卫会所划定的责任区,及时组织清扫。

  寒假及轮休期间相关工作要求参见《江苏师范大学教职工寒暑假作息办法(试行)》(苏师大办〔2014〕1号)。

校长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

返回原图
/